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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1:17:27  浏览:99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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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梅市府办〔2006〕51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切实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访人对本市所辖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或复查意见不


服,向梅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


第三条 信访人向梅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不服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或复查意见的信访人;


(二)申请复查(复核)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三)属于信访复查(复核)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定途径得到救济;


(四)属于梅州市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


(五)信访人应在收到处理或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第四条 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并载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有权处理机关对该信访事项作出的书面处理或复查意见、申请复查(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


第五条 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请求经市政府信访局审核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送市政府领导审阅,由市政府信访局向申请人出具《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单》或《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受理告知单》。不符合复查(复核)条件的,由市政府信访局向申请人出具《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市政府信访局应在决定受理复查(复核)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访材料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转送,要求就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二)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原则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并由市政府信访局和信访事项相关部门组成复查(复核)小组,对信访人申请的内容进行复查(复核);


(三)复查(复核)小组应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对信访事项进行专门研究,然后由市政府信访局对研究情况进行综合,草拟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并送相关单位会签,最后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签发,加盖市政府公章,形成正式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


第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请求,应在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向信访人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书。


第八条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核时,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的复核期限内。


第九条 复查(复核)意见书一式多份,分送复查(复核)申请人、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领导、广东省信访局各一份。


第十条 复查(复核)意见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挂号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并由经办人填写《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送达表》。


第十一条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继续上访的,由作出复核意见的复核机关给予解释,信访部门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拒不接受复核意见,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无理缠访闹访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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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的命运与心理学常识
向东

《南方周末》7月31日登载的湖南会同县堡子村村民集体“刑讯”打死一个司机的事,随后宋玲玲师姐又发文《贼的命运与法治常识》认为,村民们在刑讯过程中,做出种种丧失理智的暴力行为,症结在于国人在观念上对生命的认识和刑法观念的问题,认为这也是法治常识的问题!可她在文中也提到几乎所有的国民即使是山野村夫也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啊!这难道说法治没有普及到村民中去吗?村民也知道杀人偿命这些最基本的法治常识啊!同时案子中的那些受过高水平教育有修养的老师为什么在对待司机时又出手那么狠呢? 看来这就不仅仅是一个法治问题了!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用“打死小偷”这个关键词搜索了一下,发现带有这个关键词的文章居然有几万之多!粗粗看了一下标题,你会发现全是什么“十多村民”“四莽撞工人”打死小偷等等。请注意这些量词,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实施暴力行为,而是两个以上的群体!你能说打死小偷的人当中就没有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照说来中国的农民一向是比较善良、淳朴的嘛!为什么会在集体“刑讯”中做出那么残忍简直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呢?
这个问题表面上可以看作是法治和刑法观念的问题,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很奇怪吧?因为心理学家早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科学的研究和实验的,他们把村民的这种集体行为就叫做反制度化集体行为。所谓反制度化集体行为是指团体的活动没有共同的了解和被公认的原则。比如,激烈的群众暴动,商品要涨价的信息传来时的抢购浪潮,战争的歇斯底里状态,足球流氓集体骚动等等,都属于反制度化的集体行为。由于反制度化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所以难以预测和难以控制,因而常常对社会潜藏着巨大的破坏性。1931年发生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李村的白人和黑人之间发生了一件本来很平常的事情,其实完全可以通过法院公正审判的,但结果却是事态越闹越大以致国家出动军队进行镇压的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具体情况就不在这里说了,请参阅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心理学家们通过对这个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得出了反制度化集体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首先是拥挤,它是最初的或最早的集体行为的方式。对比堡子村审讯的具体情况就可以发现,当司机被押到“又一堡”旅社门口的时候,立马就被人们围起来了,随后的第二轮第三轮“刑讯”中,人数更是越来越多,由最初的十个左右增加到二三十个,到最后发展到了100多个人围在一起,你说当时的场面多大啊,人们拥挤的情况多严重啊!这就具备了第一个条件,人们围在一起看热闹,我们在这里就把围在一起的人看作是一个群体。在拥挤中,群体中的其他成员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身体上都发生着拥挤。拥挤的基本效果就是人们彼此之间更为敏感,变得目光狭小、不顾他人的生命,同时对其他的对象的刺激反应也就大大减少了。此时,人们的注意力只限于当时的,对平时的道德、法律也就视而不见了。从而也就导致群体成员处于了一种无意识状态。
然后第二个阶段是集体激动,是拥挤行为更为激烈的方式,他除了具有拥挤的一般特征外,还有着它自己的特殊特征,即对他人的注意更为强烈的吸引力,此时的人们的情绪和行为都是由发自内心的冲动支配,所以,人们此时也表现得极不稳定,也极不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容易被调动起来发泄自己内心的紧张和不满!案例中,就是由于人们在审讯司机的时候,每次审讯开始的时候都是先问他是不是小偷,当司机否认自己是贼时,便激发了村民由于丢失东西需要发泄的怒火,以至于在“九罗”一声“打哟”语言的刺激下,人们便开始疯狂的殴打起来!第二轮审讯中姜某也是在没有耐心的情况下,疯狂的殴打司机!因为这时的人们都是一群没有理智的动物集合体,稍有不从就只能激怒他们以至遭到残暴的对待的!
第三个阶段是社会传染,这是一种比较快的、不知不觉的、不合理的扩展,它往往表现为一种疯狂、一种时尚的扩大,它是拥挤和集体激动的极端形式。而且社会传染还能吸引旁观者,使旁观者也在不知不觉中做出同样的反应,成为集体暴力行为的一员!社会传染的结果,使社会抵抗力减少,即使个体的自我意识减少,个人也会情不自禁的模仿他人、跟随他人,一下子就扩展到整个群体,最终成为了集体行为。在案中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人们开始用木棍、扫帚打,打断了又换成了木桩子、螺纹钢筋,一个比一个恶毒一个比个凶残,以至于最后拿盐水泼、往司机的口里塞化肥,这些都在互相感染、刺激下愈演愈烈的!这里面最为典型是那个参与者的儿子用食盐水泼在司机的身上,并说:“贼古佬,我给你消消毒!”人群中不但没有人劝阻,却发出了一阵笑声!为什么啊?难道100多个人中就没有懂点法律,明白生命的重要意义的?那是因为现在围观的人都成为了一个集体。人们都成为了这个暴力集体中的一员,心中只有欲望和冲动,只要需求快乐和刺激,这里最好的解释是运用弗洛伊德的“本我”理论最好,而这种本我的力量特别大,它随时随地都想表现自己,它更像个野兽,而不大像人。特别是碰到集体暴力这个外在条件的时候,个人的行为就更容易受到同伴的感染、暗示等影响的,就很容易丧失理性和个人责任感,表现得冲动兴奋,人人有责,也就等于人人无责,人们更多地会做出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时聚集在一起的群众就转变为残酷的、兽性的、失去理智、毫无约束地发泄情感和滥用暴力的乌合之众。
所以,我们在探讨这个案子,思考为什么村民会做出如此过激违反伦理行为的时候,应该放到“集体”这个大前提下来研究。这时所面对的是一个不理智的“集体”而非单独的个体。至于为什么集体中村民们变得如此激烈,甚至失去理智,心理学同样也有解释的,心理学家金巴尔多(P.Ztnbardo)用一群高智商的女大学生来做去个性化的实验,(具体实验内容请查阅心理学方面的书)一系列的实验结构显示了群体的“暴力”的确与“去个性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去个性化“是指当一个人在群体中时,他们就不以一个具体的个体存在,而是以群体的成员形式而存在,法律的约束力就会远离这些人,从而,个人丧失责任新,失去一定的理性,做出违反社会准则的过激行为。而当个人单独行事时,则自我意识强,因而更能保持从理性的、伦理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清楚自己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所以如果审讯司机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时,一般情况下不会发展到毒打司机致死的!因为这时是一个人,不受其他人的干扰,更容易理性的看待这个 “贼”,这时他就会意识到杀人是要偿命要坐牢的,如果去坐牢的话家里面的老人、孩子谁来照顾等等问题,理性就能战胜其“本我”,从而避免做出过激的行为!
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堡子村村民的集体暴力进行分析后,我们就大为明了也更清晰了。如果当我们同样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特别是被冤枉的时候),面对这些不理智、充满愤怒的“集体”的时候,我们采取的不是马上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讲法理等等,那样你可能只会遭来更猛烈的打击,这个时候我们最重要的是采取权宜之计,先顺从“集体”的主意承认“事实”,然后再考虑通过其他的方法和程序来还自己的清白。只要不激怒他们,他们心中的“怒火”就不容易被点燃的,这样更有利于保全自己的生命。这种做法看似可笑,但确确实实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
所以,我认为仅仅把贼的命运归结为中国法治和刑法观念的问题是不妥也不合理的!因为集体暴力的行为只要是有人聚集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的,鲁迅先生也说过:“凡中国所有的,外国也都有。”这个你可以从电视上报纸看到西方发达国家和法制完善国家发生的各种骚乱和暴动中再比较我所介绍的,你就会明白了,所以这个案子主要还是人的本质和外部环境使然!
法治是一个大概念,我们在引用的时候还需多加小心和慎重,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应该多听听心理学家的观点,遵从人的本质的立法将更有助于法的实施和遵守!在本案中,张顺成的死由于其不懂心理学常识,主要还是死在了其不“顺”的问题上!我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应该算是比较公平合理和公正的!也不能因为心理学问题而不追究村民的责任!我在这里无意干扰二审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特此申明!


重庆工商法学院法学院2001级4班 (在读本科) 邮遍:400067
e-mail:kxkz@21cn.com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六类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六类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1993年5月28日,国家教委


现将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院(校)院(校)长等六类岗位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开展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依据,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培训。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告我委成人教育司,以使岗位规范日臻完善,并逐步做到按岗位规范标准考核、任用干部。
附件:一、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院(校)院(校)长岗位规范(试行)
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处(学院)处(院)长岗位规范(试行)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成人教育处处长岗位规范(试行)
四、县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五、企业职工教育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教育科长)参考性岗位规范(试行)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部门教育处处长参考性岗位规范(试行)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院(校)院(校)长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院(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成人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3.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好学历教育,积极开展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非学历教育,主动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多种人才。
4.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搞好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以教学为中心,督促、检查、协调学校各项工作,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争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积极筹集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
3.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办学规定,具有全局观念,能做到令行禁止。
5.任人唯贤,办事公道,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掌握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
(2)熟悉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3)了解国家和本地区重要政策、法规。
3.业务知识
(1)掌握成人教育的基础理论,熟悉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及教学规律。
(2)掌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教学评估的基本方法。
(3)掌握成人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4)懂得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成人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
(5)了解中国成人教育史和国内外成人高等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相关知识
(1)了解领导科学的基本知识。
(2)了解人才成长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知识
(3)了解现代教育媒介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方法。
(4)了解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一般常识。
(5)了解国家和学校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概况和人才需求。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决策能力
(1)善于调查研究,获取社会信息,能根据国家和办学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及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发教育项目,开创新的办学门路。
(2)能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发挥优势,不断改革,办出特色。
(3)能主持起草学校主要文件、规划、计划、报告和总结。
2.组织管理能力
(1)善于发挥集体领导的效能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知人善任,善于发挥、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解决教职工教学、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善于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探索教学改革的新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善于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指导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5)善于筹集并合理使用办学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亲自起草和修改学校的重要文字材料。
3.社会活动能力
(1)善于争取办学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2)能够积极地与其他院校及有关单位开展协作,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
4.教学和教育研究能力
(1)熟悉教学过程,懂得教育规律。能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2)能指导并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工作。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应有担任成人高等学院(校)副院(校)长两年以上的经历或三年以上成人教育科级或处级(指局级建制的院校)管理工作的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处(学院)处(院)长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主持管理成人高等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组织全处人员办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其他非学历教育。
4.参与制定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规划和工作意见,拟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制定成人教育处的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制定、完善符合成人高等教育规律和特点的管理制度。
6.搞好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素质。配合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开展教学领域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8.合理安排使用成人教育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定。
4.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掌握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
(2)熟悉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3)了解国家和本地区的重要政策、法规。
3.业务知识
(1)掌握成人教育的基础理论,懂得成人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熟悉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教学特点以及组织教学的有效方法。
(2)掌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对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类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掌握成人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4)熟悉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发展和师资结构等基本情况。
(5)了解中国成人教育史及国内外成人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相关知识
(1)了解人才成长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知识。
(2)了解现代教育媒介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方法。
(3)了解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一般常识。
(4)了解国家及办学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1)善于调查研究,获取社会信息,能根据国家和办学涉及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预测和判断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为校长对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专业建设、函授布点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提供依据。
(2)能组织拟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成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3)能够主持审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2.组织管理能力
(1)善于团结同志,能发挥集体领导的效能和教师、管理干部的特长,按办学类型有效地组织实施教学及各项工作。
(2)熟悉成人教育处各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职责和各函授站的基本情况,能正确指导、检查、督促各管理部门和函授站的工作。
(3)能经常深入教学现场和管理第一线,组织教育质量评估活动。
(4)能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做好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工作。关心并设法解决教职工教学、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5)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处理与校内各系、处的工作关系,保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顺利发展。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草拟有关的重要文字材料。
3.社会活动能力
(1)善于处理学校与办学协作单位及函授站的工作关系,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2)善于争取办学涉及地区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办学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3)能积极地与其他院校及有关单位开展协作联系,并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
4.教学和教育研究能力
(1)熟悉教学过程,懂得教育规律。
(2)善于组织教学工作,能分析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新情况,探讨新问题,解决新矛盾。
(3)能指导并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应有担任系副主任或副处长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具有一定的成人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经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注:此规范原则上也适用于普通高校中函授、夜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成人教育学院的处级以上负责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成人教育处处长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教委主任(或教育厅、局长)领导下,主持成人教育处工作,组织全处人员管理所辖地区成人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参与和组织拟定本地区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对本地区成人学校的布局、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进行审议,并对其教学质量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5.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指导本地区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6.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办学力量,推进本地区成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对成人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基层意见。
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执行成人教育的各项有关制度和规定。
5.廉洁清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教育。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掌握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
(3)了解本地区社会、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的主要方针、政策。
3.业务知识
(1)熟悉成人教育基本理论,懂得成人教育的规律及特点。具有教育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知识。
(2)熟悉成人教育管理的理论,掌握成人教育宏观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及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方法。
(3)掌握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懂得人才预测和人才规划的基本知识。
(4)了解本地区经济、科技和文化的概况和改革发展的趋势。
(5)了解国家及本地区成人教育的沿革、特点和经验以及国外成人教育的概况和发展趋势。
4.相关知识
(1)了解领导科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了解现代教育媒介的基本常识。
(3)懂得成人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4)了解现代经济与科学技术常识。
(5)民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成人教育处处长,应掌握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一般常识,懂得本地区通用的民族语言。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1)能够根据国家与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实际条件,预测本地区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2)能组织拟定本地区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对工作中重要问题能正确分析判断,提出指导意见。
2.组织管理能力
(1)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
(2)善于调动本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实施各项工作。
(3)能根据本地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组织审议本地区成人学校的布局、办学方向和招生、专业设置等。
(4)熟悉本地区主要成人学校(培训基地)的基本情况,对各类成人教育工作根据其性质和任务的不同,能进行分类指导,并能组织对各级各类成人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评估。
(5)能规划、指导并组织本地区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6)能协同有关部门,合理使用成人教育经费。
(7)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草拟重要报告、文件和有关的文字材料。
3.社会活动能力
(1)善于争取政府对成人教育的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对成人教育事业的支持。
(2)善于与基层单位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3)能与有关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
4.调查研究能力
(1)善于调查研究,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能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对调查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2)有一定的成人教育理论研究水平,并能指导或组织本地区成人教育理论队伍,开展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应有担任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成人教育处副处长两年以上的经历;或担任成人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以上的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县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县教委主任(教育局长)领导下,主持管理本县成人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拟定本县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规划任务的完成及各项政策的落实。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本地区成人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4.组织教学研究、编写乡土教材和指导教学工作。
5.对本县成人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和培训,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和福利待遇的落实。
6.合理使用县成人教育经费,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具有为提高劳动者素质而不懈努力的精神。
3.遵纪守法,廉洁清政,忠于职守。
4.不怕困难,勇于改革,联系群众,实事求是。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熟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成人教育的基本法规。
(2)了解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业务知识
(1)了解本地区成人教育发展概况、农村成人教育状况及发展趋势。
(2)具有成人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3)了解教育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的一般知识。
4.相关知识
(1)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及人才需求情况。
(2)了解生产技术的有关常识。
(3)少数民族地区的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应了解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一般知识,懂得本地区通用的民族语言。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1)善于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能从本县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预测全县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2)能协助主管领导拟定本县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管理能力
(1)具有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的能力。
(2)具有对本县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能力。
(3)具有组织教学研究和总结、交流办学、教学经验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社会活动能力
(1)善于宣传组织群众,争取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2)能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县、乡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成人教育。
4.调查研究能力
(1)能深入办学和教学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2)具有撰写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研究论文的能力。
四、文化程度、经历与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从事成人教育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其中从事成人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企业职工教育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教育科长)参考性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厂长领导下主持管理本企业职工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职工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按国家有关规定,掌握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职工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奋发开拓。
3.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廉洁奉公。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熟悉国家、本行业、本地区关于成人教育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3.业务知识
(1)熟悉职工教育的原则、特点、规律及成人教育活动的主要环节。
(2)具有教育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教育统计学基础知识。
(3)了解中国职工教育史、国内外成人教育发展的动态和职工教育发展概况。
4.相关知识
(1)了解本企业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
(2)了解本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经营管理概况。
(3)掌握本企业人员主要岗位的岗位规范。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1)懂得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能根据企业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需要,提出本企业职工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对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2.组织管理能力
(1)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能对所属下级部门行使有效的职能管理和业务指导。
(3)具有审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评估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社会活动能力
(1)善于为领导当好参谋,争取领导对职工教育的支持。
(2)善于处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横向协作联系,共同搞好职工教育。
4.调查研究能力
(1)能深入职工教育教学第一线,调查情况,分析研究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职工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2)具有撰写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研究论文的能力。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从事职工教育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五年以上教育工作,其中从事职工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部门教育处处长参考性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厅(局)长领导下,主持教育处工作,组织全处人员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的各项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和实施本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对所属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布局、基本任务、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等进行考核。对学校和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及时提出解决影响本系统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6.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和组织本系统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7.合理使用本系统的教育事业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能深入实际,虚心听取意见,帮助下属部门和办学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热情为基层服务。
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尊重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不以权谋私。
5.廉洁清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教育。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掌握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
(3)了解本系统和本地区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3.业务知识
(1)熟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教育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知识。
(2)熟悉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的理论,掌握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3)掌握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懂得人才预测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4)了解本地区和本系统经济、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5)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教育的沿革与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职工教育和其他教育的概况和发展趋势。
4.相关知识
(1)了解领导科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了解现代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有关知识。
(3)熟悉本系统一般的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
(4)熟悉本系统主要岗位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考核标准。
(5)懂得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1)能够根据本系统生产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人员素质结构,预测和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
(2)能组织拟定本系统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能正确分析判断,提出指导意见。
2.组织管理能力
(1)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各项指示和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本系统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善于调动全处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实施各项工作。
(3)对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能进行分类指导,并能组织对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4)能参与或组织本系统主要岗位的岗位规范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岗位培训教学工作。
(5)能配合有关部门,规划和组织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草拟重要报告、文件和有关的文字材料。
3.社会活动能力
(1)能正确处理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2)善于处理与本系统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工作关系,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4.调查研究能力
(1)善于调查研究,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能深入学校、培训机构等基层办学单位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对调查的情况和问题,能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能组织本系统的教育研究队伍,结合教育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教育理论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应有担任本系统职能部门副处长两年以上的经历;或有担任各级各类学校与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三年以上的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