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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9:50:34  浏览:98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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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意见

铁道部


关于铁路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意见
铁道部

意见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对于克服当前经济困难,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发动和依靠全路广大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搞好铁路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

一、把握机遇,搞好铁路的治理整顿
1、改革开放以来,铁路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客货周转量平均每年递增670亿吨公里,每公里铁路担负的客货运输密度平均每年递增110万吨公里,都居世界铁路的首位。我国铁路在装备低水平、运输高负荷、能力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挖掘潜力,保证了国民经济发展第一步目标,
即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的实现。这是全路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支持下,奋力拚搏的结果。
2、铁路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严重的困难,存在不少问题。
——运输能力严重短缺,客货运输紧张,成为国民经济突出的薄弱环节。
——运输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转,修理能力不足,该修理的不能及时修理,该更新不能及时更新,难以支撑日益繁重的运输任务。
——运输安全不稳,特别是旅客列车事故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杜绝。
——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一些单位运输纪律、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松驰;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定额管理、技术管理不严;高消耗、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的现象比较普遍,浪费比较严重。
——背离“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的路风事件时有发生,服务质量下降,特别是以车谋私问题在社会上反映强烈,严重损害铁路的声誉。
——治安状况不好,部分站车秩序混乱,暴力性犯罪和恶性犯罪不断,运输物资和铁路器材被盗严重。
3、中央决定,从1989年起,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对铁路来讲,既是良好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国民经济在治理整顿中,压缩社会总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克服生产、建设、流通领域的严重混乱现象,对铁路运输需求的增长幅度较之过去会有所减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优先安排好铁路建设项目,
增强运输能力,这都为铁路的治理整顿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条件和良好的机遇。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铁路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第一,过高的工业发展速度虽然逐步回落,但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仍将达到百分之五、六,这对运输能力已经十分紧张的铁路来说,运输任务仍然相当艰巨。第二,铁路自身的治理整顿任务十分繁重,要在短短
几年内完成,非下大力气不可。第三,铁路一方面要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保证国民经济整顿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准备后劲,以适应国民经济整顿后的发展要求,而铁路建设资金短缺情况在相当时期内还难以缓解。
因此,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决不意味着运输能力与运输需要的矛盾缓解了,铁路的压力减轻了,工作可以松口气了。全路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坚持稳定、鼓劲、团结、务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完成治理整顿任务,使铁路以新的面貌屹
立于国民经济之林。

二、铁路治理整顿的重点和目标
4、根据中央关于治理整顿的总体目标和部署,考虑到铁路治理整顿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决定在1989年的基础上,再用三年时间,即1990—1992年进一步进行治理整顿。努力做到:强化基础,扩大运能,确保安全,端正路风,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准备运输条件

5、铁路治理整顿的重点:一是调整结构,理顺关系;二是抓基础,上质量,保安全,正路风;三是整修运输设备,加快还失修欠帐;四是挖潜扩能,努力提高干线限制口的综合运输能力。我们要在今后三年进一步治理整顿中,集中力量在以上四个方面切实抓出成效来。各单位要根据
全路治理整顿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定期检查,确保实现。
6、调整结构,理顺关系。
——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适当调整铁路投资结构。在铁路线路的通过能力和机车车辆输送能力上,鉴于“七五”期间机车车辆的生产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因此需要增加线路的投资比重,适当压缩工业建设投资比重,使铁路运输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配套发展,提高综合运输能力。

在旧线技术改造和新线建设的关系上,抓紧沿海铁路一万六千公里技术改造配套投产,适当增加新建铁路投资比重。在地区上,随着中西部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开发,适当增加中西部铁路投资的比重。
——调整机车车辆配修造的关系。大打机车车辆配件翻身仗,增强配件生产能力,并实事求是地理顺配件价格,建立鼓励配件生产的机制,在三年内改变配件生产供应不足的状况;适当增加修理厂的投资,加速正在建设的修理厂的配套投产,使机车车辆修理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要
通过治理整顿,使机车车辆配、修、造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调整运输生产与职工生活设施的关系。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改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在治理整顿期间基本还清铁路沿线职工缺水、缺电的欠帐,逐步改善职工特别是生产第一线职工居住条件,解决行车公寓不足和管理不善的状况,积极安置职工待业子女的
就业,稳定职工队伍。
7、抓基础,上质量、保安全,正路风。
——安全不稳,路风不正是铁路工作的两块“心病”,特别是路风问题,有的已发展到令人难以容忍的境地,必须下决心进行整顿。要把安全和路风作为衡量铁路搞好治理整顿的重要标志。搞好安全和路风,要从基础抓起,提高企业管理的素质、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及设备素质,努
力做到确保安全,端正路风。
——要在加强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班组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负责制和各项安全规章、标准,把安全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同时要积极开发和装备保证运输安全的新技术设施,增强人机结合控制安全的能力,使运输安全取得突破性进展。
围绕防止冒进信号、错办进路、超速行车,要做到运用机车全部配齐机车“三大件”,新造机车没有“三大件”不得出厂投入运用。同时干线上要实现站线电码化以及列车速度监督记录装置。
围绕车辆安全,要在干线上建成红外线探测网,完成货车制动、挂瓦、油线三室的技术改造,客车RC0轴的淘汰、轴箱密封改造,主型客车全部加装轴温报警装置。
要加强安全设备的维修、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操作规程,有效地发挥安全设备的作用。对安全设备的制式系列,要实行归口管理。
改进和增加救援装备,并根据需要增设救援点。
——切实加强路风建设的领导,实行路风建设逐级负责制,像抓安全生产那样抓路风建设。要建立路风建设的监督机制,把路风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经常深入地对职工进行“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教育、法规教育和“四职”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要认真贯彻从严治路的
精神,对路风事件必须逐件查实处理,毫不姑息;对路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表彰,以弘扬正气;广泛地开展“做合格服务员、列车员、货运员、装卸工”活动,使站车服务质量有大的改观和提高。当前要把杜绝以车谋私为突破口,全面推动路风建设,力争杜绝重大
路风事件,减少一般事件,使路风朝着根本好转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要加强铁路与地方的协调配合,强化铁路治安工作,整顿站车秩序,遏制和打击站车暴力性犯罪和恶性犯罪活动,刹住盗窃运输物资和铁路器材的歪风。
8、整修运输设备,加快还失修欠帐。
——运输设备吃老本,失修严重,是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的集中反映。在客观上,运输需求剧增,而运输能力不足,不得不靠拚设备、超负荷运输来完成任务;在主观上对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的规律认识不足,修理能力增长缓慢,修理工艺、设备陈旧落后,修理资金缺
乏,以致设备吃老本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近两年采取了一些措施,使设备失修状况开始有所扭转。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把整修运输设备,扭转设备吃老本作为铁路治理整顿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使设备修理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用足、用好设备大修资金。1989—1992年四年内确保有80亿元并力争再多一点的大修资金用于还干线上的线路、桥隧、机车车辆、通信信号、水电、大型机械动力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失修欠帐,力争基本还清。
——正在建设的太原工厂的电力机车修理,唐山、戚墅堰、洛阳、成都、襄樊工厂的内燃机车修理,哈尔滨、浦镇、柳州、苏家屯工厂的客车修理都要集中力量在1991年前建成投产,加快广州车辆厂的建设进度,使机车车辆修理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基本满足修理需要。
——在增加修理能力的同时,积极开展研究和改革运输设备的修理制度,特别是内燃、电力机车的修制,做好修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并进行试点。同时完善设备监测手段,更好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
——大力改进和提高机车车辆、线路设备、通信信号及其配件的造修质量,延长关键件的使用寿命,从而减少修理工作量。同时要加强质量管理,搞好质量监督和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确保设备质量。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运行图要给线路、接触网等行车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大中修留足“天窗”。维修费用要根据新情况制定定额,确保维修的需要。不得把维修费用挪作它用。不得用减少维修支出的办法以求表面上降低成本,该维修的不维修而消极地等待大修。
9、挖潜扩能,增强干线限制口的能力。
——“七五”期间展开的铁路建设工程要抓紧抓好配套和投产,迅速形成综合运输能力。衡广、大包、南同蒲、胶济、滨绥、牡林复线,北同蒲、郑宝、贵昆、川黔、郑武电化、京秦、商阜、大沙新线要收尾销号,从而使晋煤外运、东北东部的煤炭外运、西南煤磷外运和沿海南北运输
能力得到增强。三年内晋煤外运能力增加4500万吨左右;东北东部煤炭外运能力增加1000万吨左右;进出关运输能力增加500万吨左右;西北的天水限制口增加400万吨左右;西南的宝成、襄渝线入川能力增加600万吨左右;湘黔线增加400万吨左右;华东南北二通道增
加900万吨左右;京广线广水口增加700万吨左右。
——着手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路网骨干新线,既改善铁路布局,增强运输后劲,又分担旧线的负荷。如进出关的秦沈线、通往西北的宝中线、分流京广和津浦的衡商线、通往西南的西安——安康线和南昆线等。这些骨干线的建设已经滞后,今后要象“七五”进行的“南攻衡广、北
战大秦、中取华东”铁路建设的“三大战役”那样,集中力量加快修建步伐。
——为使投资集中用于重点建设工程,要大幅度压缩一般性建设的投资。在治理整顿期间一律不准建设新楼堂馆所,不准搞那些不讲实际,不讲效益的超前的办公设施现代化。要限制不必要的改善条件的投入,重复和利用率很低的机械设备投入以及辅助生产性投入。

三、严格纪律、整顿秩序,提高运输组织水平
10、当前运输设备超负荷运转,能力严重短缺,是造成运输全面紧张的重要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也应看到,由于运输纪律、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松弛,运输秩序不正常,运输均衡性差,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也虚糜了能力,使本来已经紧张的运输能力更趋紧张。因此,在积极进行技术
改造,扩大运输能力的同时,要坚持眼睛向内,从严格纪律,整顿秩序,搞好协调入手,提高运输效率,挖掘运输潜力。
11、强化运输统一指挥,使铁路大联动机更加协调和优化运转。在实现列车运行图和执行日班计划上,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统一指挥,行车有关部门、工种必须服从列车调度员的统一指挥,绝对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同时要切实搞好运输方案,提高日班计
划的质量;要坚决制止为了局部利益而在计划安排、装车方向、安全正点等方面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不良作风,以利于运输指挥的集中统一。
12、以运行图为中心,整顿和建立稳定、正常的运行秩序。要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货源、货流和设备能力的基础上,编制质量较好、统筹兼顾、切合实际的运行图。车、机、辆、工、电各部门的工作都要以运行图为中心协调动作,做到车流与运行线的紧密衔接。
要整顿好列车运行秩序,提高列车的正点率,首先是运输能力紧张的干线客货车列车的正点率。客货列车始发和运行正点率要稳定在“双九五”、“双九零”以上。
路局之间、分局之间分界口要做到按图交接车,并把分界口按图交接车作为考核路局、分局运输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
13、坚持计划运输,提高计划质量。努力克服计划外多、计划落空多、计划变更多的“三多”现象。计划外物资必须纳入旬间计划,变无计划为有计划。限制口的装车数量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对重点物资运输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装运。在运力分配上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向重点产业和国家重点支持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倾斜;对国家明令公布淘汰和停止生产的产品不予承运,发挥铁路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

四、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14、强化企业管理是铁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战略措施。它既是克服当前困难,提高效益,完成治理整顿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没有改革,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没有管理,调动起来的积极性也不能很好地发展、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因此,必须克服“以包代管”的现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认真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向依靠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的轨道转移,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增加效益。
15、整顿和完善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的管理,理顺行文权限和关系,保证各种规定的协调统一,逐步走上以法治路的轨道。
——下大力量健全和完善定额管理、成本管理、收入管理、资金管理、经济核算、全面质量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管理。要根据近几年新技术新装备的发展情况,坚持平均先进原则,修订劳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物资和能源消耗定额,并认真执行,严格考核。要完善全面经济核

算,进一步加强站段、车间、班组三级核算,形成核算体系。


——班组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是企业管理基础的基础。强化企业管理就要从班组抓起,搞好班组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实现班组作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认真培训班组长和班组骨干,充分发挥工人管理员的作用。
——从铁路大联动机的特点出发,切实推行和加强各部门之间、各专业之间、各环节之间的结合部的管理工作,进行整体优化,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
16、集中精力抓好“三治”,即机构人员上治肿,分配上治乱,人员素质上治低,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加强劳动力管理,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坚持按劳动计划和编制定员配备人员,禁止超计划用人。动用自然减员指标招工仅限于补充运输生产主要工种和新建投产项目。禁止超员单位调入职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归口管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铁路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精简机构
,禁止机构擅自升级。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确保主要工种岗位需要,改变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状况,首先作到增产不增人或少增人,进而实现增产减人。
——加强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工资基金的使用要以工资计划为依据,严格控制。要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分配渠道过多,工资结构不合理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要切实整顿单项奖和一次性奖励办法,严格禁止乱发奖金。工资分配要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和审批,防止政出多门。奖
金数量要按规定进行统计,不得弄虚作假。要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纠正分配倒挂,确保生产第一线主要工种的收入适当高于其它工种,做到工资分配既同本单位、本人的效率、效益挂钩,又有利于大联动机的优化运转。要增加奖金分配的透明度。领导干部的奖金要认真执行申报制度,
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对在职职工,特别是生产第一线工人,要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新招工人,一定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经过政治、业务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顶岗。要从铁路的实际需要
出发,制定技术学校发展规划,实现生产一线主要技术工种在两三年内做到变招工为招生。对国家教委确定的企业教育综合改革八个试点单位的试验工作一定要切实做好。
1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真正过几年紧日子。
——大力控制支出,不含折旧的单位运输支出的增长应逐年有所下降;工业企业的百元产值成本率和供销企业的流通费率应逐年有所下降;施工企业成本降低率达到2%左右;事业单位的事业费要严格控制。
——整顿财经秩序,使财经纪律松驰状况有明显好转。要坚决取缔小金库,建立健全收入、资金、成本管理的规章制度。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资金的运用和管理,逐步改善铁路资金的供应状况,保证资金的平衡,扭转透支、亏空的局面。
——坚决执行从紧的财政政策。要控制差旅费,不准用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切实执行国家规定的劳保用品颁发制度,不得扩大范围,增加项目和数量,不得用高档商品代替一般劳保用品;对控购商品要从紧掌握,尽量不购、缓购。
18、加强铁路建设的宏观管理。
——基本建设小型项目和更新改造限额以下项目的开工审批,由铁道部统一管理;更改、大修资金增加部集中安排的比重。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必须做好前期工作,认真论证,并建立项目负责制。要严肃计划纪律,制止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重点建设中的“搭车”工程
以及计划外工程等违反计划纪律的行为。
——整顿铁路建设市场,加强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清理不适宜承担铁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队伍,查处无证或越级承揽任务、非法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提高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19、在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升级工作。要总结企业升级的经验,进行充实、完善。要坚持升级标准的严肃性和先进性,修订和调整现有升级标准。要抓好已升级企业的复查工作,巩固企业升级成果。
20、扎扎实实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要广泛深入地发动职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要大力组织增运增收,堵漏保收,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大力节约能源,在一切环节上精打细算。认真进
行清产核资,加强铁路的资产管理工作。
21、加强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监督、预警和提供决策信息的作用。认真执行《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严格按国家和铁道部的统计规章统计,坚决刹住弄虚作假的歪风,主要指标统计数据和原始记录都要真实可靠,没有“水份”。
22、加强审计工作,完善铁路审计制度。要认真执行《审计条例》,大力加强对铁路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格依法审计,维护财经法纪。

五、积极健康地发展多种经营
23、发展多种经营是铁路事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应大力开拓,积极推进。
——在清理整顿公司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兴利除弊,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铁路多种经营事业的健康发展。
——健全和加强多种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妥善解决多经企业的纳税渠道。多经企业的经营活动要与主业分开列帐,严格独立核算;一切收支必须入帐,不得搞小金库。多经利润要按规定提取生产发展、福利、奖励三项基金。不许用多经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
——调整铁路多种经营结构,逐步向生产型实业和规模经营的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要制定鼓励多经企业开发生产型实业的扶植政策。要引导铁路局、工程局、工厂兴办多种经营骨干企业,开发拳头产品,增强经济实力。
——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加价,搞好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并纳入规范化轨道。

六、完善承包,深化改革
24、在治理整顿期间,铁路的改革要围绕治理整顿来进行,改革的内容、措施和步骤要服从治理整顿的大局,以利于治理整顿任务的实现和铁路事业的发展。但决不意味着改革停顿不前,更不是要走回头路,不要改革,而是要求做到治理整顿和改革密切结合,使改革不断深化。
——实事求是地调整部分单位的承包指标,做到指标积极可靠,经过拚搏可以完成,以调动承包单位的积极性。
——从铁路“高、大、半”的特点出发采取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强化企业的约束机制,建立包保体系和奖罚制度,以发挥大联动机的整体功能。
——在认真总结“七五”铁路经济承包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和提出“八五”铁路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不断探索和完善铁路深化改革的路子。
——建立科技与运输生产相结合的机制,增加科技投入,制定企业技术进步考核办法,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运输生产力,促进铁路事业发展。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发挥各部门、地方、企业和各方人士的积极性,制定办法,多渠道集资修建铁路,同时逐步推广广深铁路“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经验,加速铁路发展步伐,改进铁路经营。
——加强铁路与各部门、地方、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完成和超额完成运输计划,铁路与各部门、地方、企业之间要建立必要的相互保证条件,以取得更多的支持,共同改善铁路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
——坚持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资,搞好技术引进。要进一步开拓对外渠道,扩大铁路贷款的规模,弥补国内资金不足,以加速发展铁路。加强外资管理,对已贷入尚未支付的外资,要尽快投入使用,形成运输生产能力;对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要努力消化吸收,尽快实现国产化。
——扩大对外交往,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已有对外渠道和窗口,积极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进出口业务。特别要扩大铁路工业产品和技术出口,逐步改变过去只进不出的基本格局。

七、团结奋斗,共渡难关,努力完成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
25、加强党的领导是实现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任务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发挥铁路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调动全路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铁路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认真组织党员和职工分层次、有重点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持久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进行形势、国情和路情教育,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铁路和本职工作的教育,进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教育。

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坚定政治方向,树立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信心,增强全局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
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兴学习之风,大兴深入基
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之风,大兴廉洁勤政之风,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共渡难关,胜利完成铁路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任务。



199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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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八号)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八号)

  
  2009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78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3户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包括:一是为确保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等宏观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针对资源、能源、交通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检查;二是跟踪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的78户企业中包括上市公司40户;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检查涉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家。

  检查表明,大部分企业建立了有效的内控体系,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和执业质量明显有所提升,多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较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比较真实完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较为完善、执业质量较高。

  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以假发票报账、私设“小金库”、侵占国有资产等违规问题;二是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不力,通过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成本等手段,在不同年度之间调节利润;三是少数企业出于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等目的,虚增资产和收入规模;四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粉饰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五是部分企业为了少缴或迟缴税款,隐瞒收入、多计费用,甚至欠缴巨额税款;六是部分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会计准则学习不够、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同时,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审计中未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合规等问题较为严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分别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了处理处罚。对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60户企业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对33名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并对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的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警告,对其他存在一定执业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监管关注函等方式进行了处理。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处理处罚及落实整改情况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2008年少计收入5791万元、少计成本5192万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以不合规票据列支销售费用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该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辽宁迈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2008年末未对应付佣金及预提押汇利息的期末余额进行汇兑损益调整,少计汇兑收益612万元;该公司所属大连易和房地产有限公司2008年度少计“易和紫园”项目销售收入10005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辽宁迈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基本按照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但检查也发现该公司所属舟山分公司存在2007年度、2008年度重复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非正常损失和维修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1136万元未转出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了2774万元企业所得税。

  

  4.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迈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未对41个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在进行主营业务收入截止测试时,已抽取到企业跨期确认收入的相关会计凭证,但仍做出未发现跨期确认收入的审计结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给予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3名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473万元资本化,所属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虚增在建工程3514万元,部分资金业务未纳入财务收支统一核算。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该公司处以40000元罚款,并对该公司5名责任人分别处以10000元罚款。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将5名相关责任人全部调离会计岗位。相关罚款已缴纳。

  

  2.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已发生的费用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虚增2008年利润285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393万元,少计固定资产折旧99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关注监管部门已发现的问题以及企业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未履行存货监盘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指出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已依法给予该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对该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书。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应计入2007年度的投资收益3960万元计入2008年度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要求该公司整改。

  

  2.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会计基础及会计核算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检查也发现个别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3.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应付福利费存在余额的情况下,继续在成本费用中计提应付福利费,其中2007年多计提3062万元,2008年多计提160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核算差错造成多计2008年度利润1382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要求该公司整改。

  

  4.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世界贸易商城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将支付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滞纳金1074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付未付世茂商城塔楼项目土地出让金1353万美元及相应滞纳金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要求该公司整改。

  

  5.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升海勘察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2008年度长江口水下地形测量收入1591万元计入2009年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要求该公司整改。

  

  6.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拟给予该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对该事务所下达监管关注函。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2008年度及以前年度收入3768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改制时少缴国有资产5967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100000元罚款,并将改制时少缴国有资产问题移交地方国资委处理。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了相关税款,改制时少缴国有资产问题已按国资委要求予以上缴。

  

  2.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少计收入等问题,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给予该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3.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但该公司也存在未经批准计提企业年金,所属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公司房改房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截至2008年末多计固定资产7691万元,多计累计折旧1785万元,多计利润5905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审计证据的获取、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财政部统一组织下,对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少计应收账款343万元,相应少计提2008年度及以前年度坏账准备240万元;在未取得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多计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639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天津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长期投资至2008年末未按权益法核算,少计投资损失336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天津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水北方勘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收入、成本等方面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主要为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未按完工进度结算收入、少计收入446万元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中水北方勘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4.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财政部统一组织下,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基本按照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但检查也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其他业务收入1175万元、多计固定资产970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基本按照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但检查也发现该公司在部分收入与成本费用的确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山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山西省电力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山西省电力公司及部分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不力、资产不实,该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有333辆车辆未入账;该公司所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对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6200万元未在各自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列支部分项目研发费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山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单位已基本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应冲减在建工程的银行退回多收利息927万元冲减财务费用、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少提折旧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辽宁省烟草公司铁岭市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2008年度少计销售收入4687万元,少计销售成本3000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辽宁省烟草公司铁岭市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了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多计提坏账准备430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辽宁烟草公司铁岭公司、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该所还存在复核程序不到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审计工作底稿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监管关注函。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不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少计提因税率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100万元;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期未弥补亏损35072万元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披露关联方交易51498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对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已在2010年度公告中披露。

  

  2.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欠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共计9069万元,2008年度少计投资性房地产6781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发电设备总厂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账、账表、账实不符,固定资产2008年年初数与2007年年末数相差1303万元;未披露支付履约保函金所形成的或有负债2913万元;未披露关联方及其交易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发电设备总厂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4.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披露支付履约保函金所形成的或有负债6744万元、未披露关联方及其交易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增值税税率披露不准确、将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披露为其他业务收入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吉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6.财政部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吉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审计底稿记录的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不符。检查发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存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在对长春发电设备总厂和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吉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7.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该所还存在部分业务约定书签订不完整、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哈尔滨铁路局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局存在2008年度运输业报表中未体现对所属40家子公司的长期投资,合并会计报表中也未披露上述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将所属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冲减实收资本396704万元;所属子公司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分配利润945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哈尔滨铁路局已基本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计提折旧冲减实收资本等问题待铁道部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

  

  2.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06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将坏账准备1719万元计入管理费用,而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4.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南京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南京瑞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2007年度多计营业收入39100万元、2008年度少计营业收入23000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南京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代理业务按照自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562万元;对截止2007年末和2008年末已实现销售的进口商品未在相应年度确认收入,少计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09万元,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71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进出口分公司少计出口代理费收入139万元;所属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结算户,形成664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所属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虚列广告费、会务费、劳务费套取现金及截留代销货款,形成663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同时就账外资金问题对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处以30000元、40000元罚款,将相关会计人员移送南京市财政局处理,并责成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经该公司总裁办公会、党委、纪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给予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总经理职务;对上述两家公司财务部管理人员作免职处理,并调离财务岗位。

  

  4.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34万元、管理费用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5.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6.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业务中,对个别会计事项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部分审计工作底稿用英文记录而未使用中文。该事务所还存在财政补贴收入未及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1万元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现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较为薄弱,财务审批等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对发票管理、佣金及业务费的支付方法及标准等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方法不符合准则要求,未按项目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将不符合所得税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91万元申报加计扣除,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3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基本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了相关税款。应代扣代缴的股东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98万元尚未缴纳入库,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正在监督缴纳。

  

  3.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该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约见谈话提醒。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擅自核销应收款项,将其他应收款1108万元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对应收职工集资建房款124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并对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对7名责任人共处以17000元罚款。根据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移送建议,安徽省财政厅已吊销该公司所属美术出版社1名责任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补缴相关税款。相关罚款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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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证券公司等五家金融企业诉辽宁轻工业供销公司、沈阳油脂化学厂融资债券纠纷案



注:
1、本文作者唐青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攻公司法。擅长办理公司法律业务,包括公司设立;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股权变更、分割;公司股权诉讼;股东权益保护等。联系方式:lawyer3721@163.com,13366687472(北京)。
2、本文摘自《新公司法理论与律师实务》(项先权博士主编,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出版)。

【案情简介】
原告:辽宁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荣第,总经理。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股份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胜彦,总经理。
原告: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多,总经理。
原告:辽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世荣,总经理。
被告:辽宁省轻工业供销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振阳,总经理。
被告:沈阳油脂化学厂。
  法定代表人:贾吉泰,厂长。
1992年5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以(92)辽银金字第14号文件批准,被告供销公司向社会发行融资债券6000万元,年息9.027%,期限一年,时间自1992年5月30日至1993年5月30日。其中由辽宁省证券公司包销2000万元,其他各原告分别包销1000万元。包销合同均由化学厂提供担保。合同签订之后,五原告按期将6000万元人民币划至供销公司指定的帐户,将融资债券对外销售。合同期满后,供销公司没有兑付全部本金,利息部分只付了270万元,其中付给辽宁省证券公司60万元,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90万元,付给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股份信托投资公司30万元,付给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45万元,付给辽宁信托投资公司45万元。尚欠五原告的本金及利息分别为:辽宁省证券公司2121.44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1000.7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股份信托投资公司1060.72万元,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45.72万元,辽宁信托投资公司1045.72万元。

【诉讼请求及答辩】
五原告诉称:1992年5月30日,五原告联合为被告供销公司发行6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券,期限一年,年利率9.072%。被告化学厂担保。合同期满后,供销公司只给付五原告利息270万元。故要求判令被告偿还6334.32万元的到期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供销公司辩称:拖欠原告本息的主要原因系五原告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批件延续发行,对造成纠纷有责任。请求延期还款。
  被告化学厂辩称:供销公司发行6000万元债券是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担保属于无效行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审理及判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供销公司与五原告分别签订的关于融资债券协议书,经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批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供销公司没有按协议规定偿付到期的全部本息,违反了上述《条例》第八条关于“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供销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书约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罚50%。至于供销公司辩称的因原告不给延续发行,所以没有付清债券本息一节,由于延续发行债券不是偿还债务的必要条件,且原协议无此约定,因此,供销公司的陈述理由不能成立。被告化学厂系独立企业法人,其担保合同意思表示明确,担保合法有效,应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9月6日判决:
  一、被告辽宁省轻工业供销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清原告辽宁省证券公司2121.44万元,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1000.72万元,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股份信托投资公司1060.72万元,原告辽宁信托投资公司1045.72万元,原告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45.72万元,并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利率按年息12.608%,自1993年5月31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沈阳油脂化学厂对被告辽宁省轻工业供销公司应偿付的上述款项在不能履行时,依法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637994元,由被告辽宁省轻工业供销公司负担。

【律师点评】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发行公司是债务人,债券持有人是债权人。公司一旦经过核准发行债券,即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债券本金及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被告提出的因原告不肯延续发行,所以没有付清债券本息的抗辩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败诉当然也在意料之中。

注:
1、本文作者唐青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攻公司法。擅长办理公司法律业务,包括公司设立;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股权变更、分割;公司股权诉讼;股东权益保护等。联系方式:lawyer3721@163.com,13366687472(北京)。
2、本文摘自《新公司法理论与律师实务》(项先权博士主编,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出版)。